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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推行首席员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首席员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岗位)上职业技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职工。

二 评选条件

  三、“首席员工”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科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必须是工作岗位在一线的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或同行业、同工种技术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难题,或在重大引进项目和设备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3.在解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减少事故损失中做出较大贡献的;4.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并获市级及其以上成果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5.在传授技艺、推广先进操作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 评选方法

  四、我市每年评选一次“首席员工”,每次评选10-30名。各县区工会、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本县区和本单位的“首席员工”。
  五、市总工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漯河市“首席员工”评审委员会,负责“首席员工”的评审工作。各县区工会和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本级“首席员工”评选工作。
  六、评选“首席员工”实行公示制度,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市级“首席员工”候选人,必须在本县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漯河市“首席员工”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公示。

四 表彰和奖励

  七、获得年度漯河市“首席员工”称号的可享受以下待遇:1.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年度漯河市“首席员工”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2.连续两年被评为漯河市“首席员工”的,授予其“漯河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劳动模范。3.被评为漯河市“首席员工”的,优先推荐其参加高一层次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对已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者,可优先申报参加相应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对未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的,优先参加相应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鉴定。4.各企事业对本单位评选的“首席员工”,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每月要给予一定的岗位技术津贴,具体标准由各企业自己确定,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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