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购买方式
采取招投标的购买方式,确定服务供应方,由市旅游局与服务供应方签订正式合同。
五、评估标准及方式
(一)评估标准
1、电视广告:以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广告播放时间、次数、广告内容及播放时间段是否变更作为评估依据。
2、公众场所立体广告:以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广告面积、质材、维护时间及所在位置是否变更作为评估依据。
3、报刊杂志书面广告:以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版面篇幅、刊登时间、宣传内容及版次是否变更作为评估依据。
4、广播电台有声广告:以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广播时间、次数、广告内容及时间段是否变更作为评估依据。
5、网站、触摸屏多媒体广告:以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版面内容、视觉要求、维护时间是否变更及浏览人数作为评估依据;
服务成果评价标准:以下列表格中列出的评价指标符合率作为评价参数,四项指标全部符合招投标合同书确定的要求,则评价参数合计分值为100%;若某项指标出现不符合招投标合同书情形,则根据其对合同变更状况,分为轻微变更、严重变更和完全变更三种状况分别扣除参数分值10%、20%和30%,并相应扣除服务费用。出现严重影响状况,且服务供应方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即非不可抗力原因),同时又未采取弥补措施或采取弥补措施也已严重影响整体广告效果时,则评价参数分值直接计零,还要根据招投标合同书明确的处理纠纷方式追究服务供应方的民事责任。
服务成果评价情况表
┌──┬────────┬─────┬─────┬─────┬─────┬────┐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指标1 │评价指标2 │评价指标3 │评价指标4 │基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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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视广告 │ 播放时间 │ 播放次数 │ 广告内容 │ 时间段 │ │
├──┼────────┼─────┼─────┼─────┼─────┼────┤
│ 2 │ 立体广告 │ 广告面积 │ 广告质材 │ 维护时间 │ 所在位置 │ │
├──┼────────┼─────┼─────┼─────┼─────┼────┤
│ 3 │ 书面广告 │ 版面篇幅 │ 刊登时间 │ 宣传内容 │ 版次 │ │
├──┼────────┼─────┼─────┼─────┼─────┼────┤
│ 4 │ 有声广告 │ 广播时间 │ 广播次数 │ 广告内容 │ 时间段 │ │
├──┼────────┼─────┼─────┼─────┼─────┼────┤
│ 5 │网站、触摸屏广告│ 版面要求 │ 视觉要求 │ 维护时间 │ 浏览人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