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无锡市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锡农林发[2005] 68号、锡财农[2005]24号)
各市(县)区农林(经贸、地经)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无锡”建设,规范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考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考核验收办法》,现将《办法》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农村造林绿化工程的考核验收工作,为完成我市“两个率先”森林覆盖率指标,提高农村造林绿化的质量和品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无锡市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考核验收办法》
无 锡 市 农 林 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二○○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
无锡市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考核验收办法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林局、市园林管理局<2005年“绿色无锡”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的要求,决定对无锡市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全面实行考核验收。为规范考核验收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政府政策扶持补助的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
二、考核验收工作组织
1、无锡市农林局、无锡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考核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市。
2、各市(县)、区农林、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村造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正式行文上报市农林局、市财政局。
三、考核验收主要内容
1、施工质量
整地:包括土地整理和种植穴开挖。
种植:包括种植品种、规格、数量和株行距。
2、核实率、成活率和合格率
核实率:核实面积和上报面积之比。
成活率:经过一个生长周期后,成活株数与初植株数之比。
合格率:实际合格面积与上报合格面积之比。
3、档案:包括项目档案(规划设计、小班卡和地形图、招投标档案)和市(县)、区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档案(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