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无锡旅游商贸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通知
(锡劳社培[2007]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锡劳社培[2005]67号)文件规定,经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网上公示,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符合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同意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简称鉴定所),基本情况见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在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机构(场所)。希鉴定所严格按部、省及《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鉴定条件,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质量,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省财政、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所基本情况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鉴定所名称:无锡旅游商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