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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厦建工〔2007〕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建〔2007〕26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决定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并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 对象、方式及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为我市建设工程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与工程监管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如下:

  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检查:(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2)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4 )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缴纳保险费等情况。( 5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培训经费情况;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三类人员”及主要、关键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7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按照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检查施工现场“三相五线”制、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验收、安全检测检验情况,以及施工电梯和塔吊等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落实及使用等情况;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计算、验收及使用等情况;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制定、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8 )事故发生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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