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的通报
(厦建建〔2007〕94号)
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局从5月16日至6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经过一个多月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完成质量检查两个阶段的紧张工作,目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中,企业实地核查阶段,共对56家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资格管理执行行为及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阶段,共对49家中介机构在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所承接服务项目的成果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66个工程项目。
检查结果表明,我市的中介机构总体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质量总体较好,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大部分中介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从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能基本到位并履行岗位职责;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编制没有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没有发现故意高估冒算、恶意压价的违规行为。但是随着我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设规模大幅度的增长,进入我市的中介机构也迅速增加,企业管理、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少数中介机构存在“大牌子、小队伍”人员未到位履职,服务水平低下,工作质量差及违规执业等问题,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二、主要问题
(一)非本市注册的中介机构管理较为薄弱。
一是企业对入厦分支机构的管理不到位,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甚至失管。企业管理制度在分支机构不落实,如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管理部门对分支机构编制的文件未进行审定、审阅,以包代管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二是分支机构自身组织不够健全或人员结构不合理。专职从业人员力量薄弱,临时聘用人员多,且未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
(二)企业的三级审核制、项目回访制度未建立或没有得到落实,档案资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内业管理较为混乱。如个别中介机构无法提供完整的项目计算底稿,有的报送的预算书与施工图纸无法对应,一个项目多人完成,未进行统一的汇总,造成计算底稿非常凌乱,与清单工程量无法对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