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评价人员职业准则》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职业准则》的通知
(晋煤监技装字〔2007〕551号)
各监察分局(站)、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各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为维护煤矿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声誉,提高从业人员道德修养,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更好地发挥煤矿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省局印发了《
煤矿安全评价人员职业准则》和《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职业准则》。现下发给你们,请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各监察分局(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展煤矿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
附件:1、
煤矿安全评价人员职业准则
2、
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职业准则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煤矿安全评价职业声誉,提高煤矿安全评价人员道德修养,规范煤矿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行为,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人员均应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第三条 忠于
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第四条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