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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开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工作的通知

  (一)业务名称;
  (二)信息名称;
  (三)指标名称;
  (四)信息来源;
  (五)共享现状;
  (六)共享方式;
  (七)备注。
  各部门可依据自身的职能以及业务流程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指标进行填报。

  三、工作步骤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将经办的全部业务,按经办职能科室,梳理业务信息和指标,并初步填写《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资源目录调查表》(可在南宁政务信息网www.nanning.gov.cn下载电子版)。
  (二)将初步填写完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资源目录调查表》由各职能科室进行核对,补充漏项、修正错误,并由相应科室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标目录调查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市信息办根据国信办提供的“资源目录”和“指标目录”整理,对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项目录予以确认、补充和完善。以上调查表及各相关参考样表由于数量较多,请各有关部门登陆南宁政务信息网www.nanning.gov.cn的“政务公告”栏目下载。
  (三)进一步核对、检查,确认没有缺项和错误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信息办,由市信息办组织进行讨论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反馈各填报部门。对存在问题的调查表格协调相关部门对填报内容进行修正。
  (四)各部门根据反馈情况修正调查资料,书面材料盖章后正式确认报市信息办,同时报电子文档。
  (五)市信息办收集全部调查资料,进行汇总,初步梳理共享信息的目录和指标,提炼并研究提出两个目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6月30日前)
  制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其他各项调查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年7月至12月上旬)
  (一)填报阶段:7月至8月,各部门按要求完成本单位信息资源的梳理,并填报调查表。将电子文档递交到市信息办。
  (二)修正阶段:9月至10月底,由市信息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讨论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反馈各填报单位。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修正调查资料,书面材料盖章后正式确认报市信息办,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汇总阶段:11月底前,市信息办组织汇总、梳理各单位数据,初步形成《南宁市市级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资源目录》和《南宁市市级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标目录》。对形成的两个目录,根据需要由各相关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确认。
  第三阶段 总结分析阶段,2007年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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