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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警备区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南府字[2007]9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决定定于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市(含六县)试鸣警报。届时,市民可正常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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