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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7吉林卫监2号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7吉林卫监2号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吉卫明电〔2007〕10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93号)、省整规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整规字〔2007〕5号)和《吉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卫函〔2007〕50号)有关内容,加强对餐饮业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管,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社会管理实效,现制定并下发“‘2007吉林卫监2号行动’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07吉林卫监2号行动”实施方案
  2、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吉林卫监2号行动”实施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一)对餐饮业、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符合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使餐饮业、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清查危险化学品或来源不明的原料,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作为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餐饮经营单位依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餐饮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消费者反映的餐饮业卫生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举报者反馈。要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予以曝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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