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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7〕549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工作,今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猪肉等一些主要副食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的问题。当前,各地经贸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切实把确保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抓好,认真落实节日市场供应的各项制度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组织安排节日市场供应和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并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发生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断档、脱销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精心组织,保障市场供应。各地要针对今年以来全国猪肉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测工作,真正摸清供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要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保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的问题。各设区市要早部署、早安排,指导和督促所辖县(市、区)抓好节日市场的组织安排工作,加强对节日市场供应基本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的检查,帮助企业落实购货渠道,组织企业积极备货,重点抓好节日期间省、市基地在栏生猪的落实,安排好生猪上市,9月23日至10月7期间每日上市量要逐日落实到每个基地场,确保市场投放量增价稳。同时,组织好牛羊禽肉、蛋品、蔬菜、水产品等上市供应,确保猪肉等主要节日副食品供应总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三、加强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要认真执行商务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中央储备肉的监测,认真执行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的日监测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的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2007年10月1-7日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热销商品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后形成市场运行分析材料,于2007年10月7日上午9点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我委市场调节处,10月7日当日销售额可依据前6日销售情况进行测算后一同上报,以便我委及时汇总上报商务部和省政府。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的日报功能国庆期间开启,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督促样本企业登陆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至7日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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