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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共同创建工业基地试点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共同创建工业基地试点工作的意见
(渝办〔2007〕63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的有效方式,走出一条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新路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共同创建“工业基地”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是劳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工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条件较差,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移民就业困难。主城区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技术和人才集聚、交通便利、产业配套条件好,更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工业项目建设。为了将支持库区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与主城区良好的发展条件有机结合起来,放大政策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工业经济增量,拓宽移民就业渠道,根据部分区县要求,市政府同意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重点县开展共同创建“工业基地”试点工作,探索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途径。

  共建“工业基地”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以市场调剂资源,以共建促进要素流动,促进产业提速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坚持统建统管,“工业基地”要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共建双方要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对外招商引资,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可持续发展,“工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实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集约发展;坚持利益共享,在效率优先基础上兼顾公平,共建双方应按比例责任共担,实现联动发展和互利共赢。

  二、试点范围

  确定九龙坡区与云阳县、沙坪坝区与奉节县、江北区与开县、北碚区与巫山县共同创建的四个“工业基地”为试点对象。原则上在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和北碚区现有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特色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每个“工业基地”面积为2平方公里,具体规划用地界限由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及相关区县现场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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