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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7〕133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7〕12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长江三峡旅游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规划范围包括:从重庆主城至巫山县的长江沿岸地区的都市九区、巫山、巫溪、奉节、云阳、万州、忠县、石柱、丰都、涪陵、长寿、武隆等20个区县(自治县)。

  二、同意该《规划》将三峡旅游形象定位为:壮美峡江奇景、万古文明长河、自然生态宝库、民俗风情沃野、黄金休闲走廊。

  三、同意该《规划》提出的构建“一主轴、两支撑、两片区、三次轴”水陆并进、网络开发的开放式旅游空间体系。其中,“一主轴”是长江三峡旅游主轴,是以长江主航道及沿线公路、铁路等为骨架,以重庆和宜昌为两大增长极,囊括传统三峡旅游线路的所有旅游吸引物的沿江区域;“两支撑”为一级旅游中心地重庆都市区和万州;“两大旅游片区”分别是重庆都市区至万州的三峡文化古迹旅游片区和万州至巫山的三峡高峡平湖生态文化旅游片区;“三次轴”包括乌江画廊―黔江次轴、长寿―开县―城口(巫溪)次轴、神农架―金三角―张家界次轴。

  四、同意该《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规划区实现接待入境游客100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00亿元;到2020年,实现接待入境游客300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建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成为三峡库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支柱产业。

  五、要妥善处理三峡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三峡沿岸绿化要突出原生态、自然的特点,尽可能避免人工痕迹,建造物种协调、山水自然的库区旅游生态景观。加强长江沿岸面源污染治理,做好旅游环保宣传,提高游客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六、要加强三峡旅游历史文化的开发,积极挖掘、宣传三峡地区的远古文化、巴楚文化、峡江文化等文化资源,提升三峡旅游的文化品位,增强三峡旅游对游客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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