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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址变更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址变更工作的通知
(乌政办[2007]23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涉及房产证、土地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地址使用标准门牌号,现就做好地址变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门牌号码作为点状地名,是最常用的社会公共信息之一,在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内外交流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门牌设置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方方面面的一项公共事业,是党和政府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门牌设置及地址变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地址变更工作。
  二、加强合作,规范管理
  规范使用标准门牌号码,不仅能提高全社会传递信息的准确性,而且有利于规范政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地名工作,加强合作、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地址变更工作,统一使用和推行标准门牌号码。公安、房产、国土、工商、税务、民政、城建、质监、消防、文化、卫生、编制、广播电视等部门办理各类证照时,一律采用新编的门牌号为其标准地址,在填写用户地址时,必须以本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或地名使用证)为准。
  三、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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