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对本市民用水表强制检定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07〕4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民用水表的计量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质量技监局和市水务局决定对本市民用水表强制检定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对民用水表强制检定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摸清各自来水公司在装民用水表的基本情况,督促各自来水公司建立落实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计量器具档案;二是提高民用水表的首检率和到期轮换率;三是提高民用水表的强制检定工作质量,推动水表强制检定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检查内容
(一)民用水表的装用情况,包括各公司范围内在装水表数量、在装水表最早年份、超期在用水表数量、年更换数和年新装数等;
(二)民用水表强制检定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强检合格标志的使用情况、首次检定和现场检定的开展情况;
(三)随机抽取若干只在用水表进行现场检定。
三、具体要求
(一)水表的强制检定工作是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制性工作,各自来水公司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民用水表实施检定的有关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在9月20日将自查报告上报市质量技监局计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