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积极推进机关内部的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库内各栏目信息供全体用户共享。其中“内部信息”栏目给各处室存储信息。各处室要将调查报告、典型材料等定期录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八条 局域网用户设定后,因人事变动需要更改的,由干部人事处负责通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更改。人员在处室之间调动,原则上采取“机随人走”的办法。
第九条 机关局域网和系统软硬件维护由信息中心负责。
第十条 系统保密及权限范围设定由市农委保密委决定。
第三章 计算机终端及网络的管理
第十一条 市农委机关局域网是独立的办公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第十二条 委内所有客户端都应由信息中心专职人员安装系统和应用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本委对客户端同时上内外网,采用经国家保密局鉴定并推荐,公安部批准销售的物理隔离产品--伟思双硬盘安全隔离卡,以确保机关局域网的安全。
第十四条 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本委外网系统原则上不安装办公软件,并通过远程控制软件禁用。机关所有用户起草、处理公文必须在内网状态下操作。
第十五条 机关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操作,不允许既用于公文储存,又上互联网。
第十六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关所有用户应爱惜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随时做好数据备份,以免数据意外丢失。
第四章 系统计算机病毒的防治
第十七条 所有服务器和客户端统一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病毒库定时更新。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是否受到病毒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