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和《太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是具备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规范,科室设置合理,使用统一标识,配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基本设备。社区卫生人员编制核定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于2007年完成。
(五)积极开展济困医疗服务。按照资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就医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开设济困门诊,对城市低保家庭等符合条件的特困人群实行费用减免政策,减免的医疗费用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鼓励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济困医疗服务进行扶持和捐赠。
(六)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适宜中医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服务。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水平提高,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着力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基地,对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实用性较强的继续教育活动。到2010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6名、每个站至少有2名全科医师,形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公共卫生、中医药、护理等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