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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强化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治安管理,落实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治安责任。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章经营活动的清理整治。严格控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数量,从严审批。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规范管理。
  自贡电信公公司:负责组织各电信运营商积极投入专项行动,强化人防、技防措施,大力开展保护通信设施的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专项行动,协调各电信运营商提供适当的人力、物力支持。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时间:2005年12月底至2006年2月底。
  (二)步骤及工作重点。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从即日起至2006年1月15日)。一是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攻势,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二是全面调查摸底。各区、县要根据近年来盗割通信线路和盗窃通信设施犯罪案件的情况全面排查,认真分析、研究其作案的规律及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本地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收购站点和小红炉、冶炼厂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06年1月16日至2006年2月15日)。一是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各区、县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力争破获一批现行案件,打掉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震慑犯罪,遏制案件的高发势头。二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区、县要对盗割通信线路、破坏通信设施的重点区段和重点地区进行认真梳理、筛选,确定整治重点,落实领导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整治。对无证收购的,一律取缔;对窝赃销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源头上堵住销赃渠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2月15日至2月28日)。各区、县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搞好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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