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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优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优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粤环〔2005〕129号)


各环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加强队伍建设,调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和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质量,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我局制订了《广东省优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踊跃参加评选活动。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广东省优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试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的意见》(粤环函〔2004〕269号)的有关规定,为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鼓励和调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客观、公开、公正,编制高质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选的范围为本年度已经审批通过的大中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三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荣誉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四条 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项优秀奖”(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单项优秀奖”)。
  第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单项优秀奖”是为奖励在监测、测试、分析方法,预测、评价方法等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技术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单位而设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的单项奖。

二、评奖标准

  第六条 “优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奖标准是:
  获一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国内或省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中具有领先水平,并有创新和开拓性。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可操作性强、评价结论明确;环评工作复杂,难度大,并应用了先进的环境评价方法,对解决环境评价工作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提高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质量,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和示范作用。
  获二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可操作性强、评价结论明确;环评工作较复杂,编制工作规范,并在环境评价工作中的某个方面有所创新、具有开拓性,环境评价方法较先进。
  获三等奖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可操作性强、评价结论明确;环评工作有难度,编制工作较规范,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单项优秀奖”的评奖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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