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2006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值班工作承上启下,畅通信息,责任重大。各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区县政府、市府各部门要安排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昼夜值班(不得由临时人员和门卫顶替),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层层落实值班责任。特别是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畜牧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自贡质监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贡电业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必须于2006年1月27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市政府值班室。
(二)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漏岗、脱岗,不得将值班电话和值班传真电话转移呼叫。
(三)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性事件(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值班室,特殊情况下最迟不晚于2小时。在电话报告市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8201309、8201439)的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传真报告市政府(传真电话:8201309、8201080)。一般突发性事件(故)最迟不晚于6小时上报市政府值班室。
三、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春节期间,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出现漏岗、误岗和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突发性事件(故)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因漏岗、误岗和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肃处理。各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也要相应做好基层单位值班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