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十一五”通村道路建设规划》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自贡市“十一五”通村道路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自贡市“十一五”通村道路建设规划
通村道路是指乡以下可通行机动车辆和农业机械的乡到村的道路。通村道路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三农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为统筹全市通村道路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步伐,打破制约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注重科学、讲求实效,综合平衡、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通村道路现状
据初步普查,全市1465个行政村中,有1461个行政村已建有通村道路,里程共计4990公里。其中,531个行政村计1790公里为晴雨天皆能通车(300个村计1010公里被乡以上主公路覆盖),占行政村总数的36.2%;930个行政村计3200公里为晴通雨阻或晴雨天皆不能通车,占行政村总数的63.5%;尚有4个行政村(富顺县富和乡金刚村,富顺县长滩镇青苔村和均安村,富顺县永年镇菜田村)无通村道路,占行政村总数的0.3%。
尽管全市绝大多数行政村已建有通村道路,但多为群众自发修建,建设标准低,路面状况差,管护工作滞后,不同程度地存在路窄、弯多、坡陡等安全隐患,有路不通、出行难的问题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统筹规划,建养并重,有效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全力加快通村道路建设步伐,着力提升通村道路路面等级,切实解决农村交通难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