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继续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自贡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自安委〔2005〕10号)精神;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全面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川安委〔2005〕37号)精神,严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
(三)排查隐患,建立完善信息定期披露制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自安办〔2006〕1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提高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按照“综合评估,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披露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负责公告并督促整治市级认定和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区县政府负责公告并督促整治本地区认定和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对公布的重大安全(环境)隐患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因重大事故隐患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夯实基础,做好基层安全工作
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工作进班组、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明确“五进”工作责任。要以安全示范乡镇、安全示范社区为龙头,通过召开现场会、 经验交流会和巡回宣讲等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安全工作成功做法,全面推动基层基础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五)分类指导,提升监管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在全市大型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改善条件、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分步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防范事故,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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