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主题鲜明,有创新性的举措、意见,逻辑严密,结构紧凑,条理清楚,表意贴切,严谨平实;
(三)公文格式规范,文种使用恰当,主题词规范,签发人符合要求,行文关系正确,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无误;
(四)公文用字用语准确、规范,文字精炼,标点准确,使用数字、简化字、简称、计量单位、惯用语、缩略语等符合规范;
(五)公文处理过程符合拟稿、核稿、送审、复核、签发的规范化程序;
(六)印刷、装订及用印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在对本机关公文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办公室推选“请示”、“报告”、“通知”、“会议纪要”、“函”(文件用纸为A4型纸,文字在600字以上,不包括会议通知)等5个文种各1件(共5件)参选,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上行文和下行文中各推选1件(共2件)参选。
(二)为便于评审,各单位参评公文文种不得重复。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平,各单位对推荐参评公文不得加工、修改,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参评公文的成文时间为: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涉密文件不参加评选。
(四)参评公文、原稿复印件、申报表(样表附后)各一式10份,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四、奖励
(一)此次“好公文”评选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市政府办公室将对获“好公文”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五、时间安排
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4月10日为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申报时间;2006年4月11日至2006年5月31日为市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时间;2006年6月进行总结和表彰。
评选活动具体事宜,请迳与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联系(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115832)。
附件2
参加“好公文”评比单位
一、各区、县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乡企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事办、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接待办、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房管局、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灯贸委、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市公路局、市供销社、市报批中心、市人防办、市农工办、市公积金中心,市市场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自贡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自贡电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海关自贡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