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目标
(一)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315亿元,增长11%,人均GDP12200元;工业增加值12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1.09吨标煤/万元。
(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9.33亿元,增长12%。
(三)城乡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达到338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850元,增长9%。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城镇化率达36%。
(四)人口与环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达62%;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三类标准;城市噪声(平均声效等级)≤55分贝。
二、实事目标
(一)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抓好10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解决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3万口,解决10.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二)实施金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土地7.16万亩,新增耕地0.93万亩。
(三)就业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 5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2万人,实现再就业1.5万人(其中“4050”对象再就业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解决“零就业”困难户1450户。
(四)困难群众救助:城镇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差61元以上;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区县6个,农村低保人数达3.4万人;五保户月供应标准不低于100元/人(含口粮款),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所,新增床位600张,集中供养率达40%。
(五)沱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治理污染企业8户(省政府挂牌督办2户)。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区县6个,覆盖人口230.9万人,参合率达75%以上;建设乡镇卫生院19个,建成18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18万城镇居民。
(七)扶贫工作:解决0.23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5万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
(八)新建沼气池: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1.5万口。
(九)公路建设:建设通乡油路47公里,新建改造通村公路650公里(其中硬化200公里);新改建乡镇客运站点23个。
(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同步享受当地农村“两免一补”政策。
三、单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