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的委托管理交接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21号)
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关于将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委托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的通知》(自府发〔2006〕9号)要求,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分别由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委托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切实做好委托管理的交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目前,南湖生态城建设已进入开发实施阶段,当务之急是切实做好委托管理的交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委托管理交接工作在2006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一)冻结人、财、物的变动和项目审批工作
1.自2006年3月23日起,暂停批准迁入新的户口(含集体户口)和分立户口,需要正常入户的,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防止出现抢栽抢种和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的转移。
2.自2006年3月23日起,冻结委托管理区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进出。
3.自2006年3月23日起,暂停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房屋及其他建筑设施确有安全隐患需要改建、迁建的,须经规划建设部门同意,由专家实地勘验确认后,按规定程序由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4.自2006年3月23日起,暂停办理房地产产权用途、结构的审批、变更;暂停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对2006年2月17日至2006年3月23日在委托管理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财、物变动情况以及新审批的事项,由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商高新区管委会协调处理。
(二)开展相关管理事项的清理和资料整理工作
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根据《相关管理事项清理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委托管理区域范围涉及的相关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做好移交工作
在对相关管理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由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将委托管理区域范围涉及的相关管理事项移交高新区管委会。
二、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