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自府函〔2006〕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06年消防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建设和谐自贡和“十一五”规划平安开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消防法》和《
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狠抓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以下简称“两类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广大民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以及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消防抢险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城市火灾防控能力“三提升”,坚决杜绝特大火灾,严格控制重大火灾,千方百计减少一般火灾。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以责任制为主体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强化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
消防法》和公安部、
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精神,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量化目标,明确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保障市政府2006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要结合当地消防安全现状,认真分析本地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积极协调各方面责、权、利关系,建立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销案的整治制度、程序和协调机制;要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停产停业处罚要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