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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御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的紧急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御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的紧急通知
(厦建房〔2007〕112号)


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圣帕”来势强劲,中心风力17级(60米/秒),上午已登陆台湾花莲至恒春沿海一带,17日至18日将跨过台湾海峡,可能将对我市造成较严重影响。为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现就重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针对设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地下室的物业管理处应制定地下室的防涝预案,确定强降雨或台风时期的预案责任人及各水、电分项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宣传栏或公示栏上公布各预案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空调外机、雨棚、广告牌、屋面天线、太阳能吸热管及阳台放置的物品等台风来临可能造成险情的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强降雨来临时的安全。

  三、认真检查地下室的排水管道是否通畅,以及与市政管道连接部分的截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设置了止回阀,止回阀是否启闭正常。

  四、认真检查地下室的潜水泵、备用发电机的工作状态、排水软管以及发电机所需的汽油、柴油的储备是否充足,若发现潜水泵的电源线有破损裸露现象的应及时更换,以防潜水泵工作期间发生漏电事故。

  五、检查地下室车行道入口标高与周围市政排水及市政污水口标高的关系,若车行道入口标高低于市政排水口标高的,应备足沙袋等挡水设施设备,堆砌在车行道入口及设备房门口,确保市政雨水或污水在强降雨期间不会通过车行道反灌入地下室,危及地下车库车辆的安全及设备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若物业管理区域周围市政道路的排水管处于堵塞状态,可能影响强降雨期间地下室的排水时,应及时向市政管理部门反映(市政主干道由市政维护处负责,次干道由各区市政部门负责)或直接拨打12319城管服务专线反映;若污水管堵塞应及时拨打96303水务热线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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