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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组织报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晋农业明电[2007]14号)


各市农业、畜牧、果业局(中心),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整治工作联系方式和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第 94 号)要求,山西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专项整治期间集中办公,统一组织实施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沟通联络,实现整体联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与省农产品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9月3日中午前报省农产品整治办公室。
  二、建立周报制度
  根据农业部明电通知要求,我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市农业部门专项整治办从即日起,务于每周一下午17点前,将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地市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周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见附表),分别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汇总后报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报农业部专项整治办。
  1、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负责收集汇总各市农产品整治工作机构情况一览表(附表1)、各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检测情况调查表(附表2);
  2、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收集汇总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周报表(附件4)、
  3、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3种植业产品)、地市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周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5-1种植业产品)、各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周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6种植业产品)。
  4、省饲料兽药检察所(省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3畜产品)、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附件5-2畜产品)、各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周监测情况汇总表(附件6)。
  三、近期组织报送以下情况
  请各市于9月3日中午12:00前,向省农业厅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报送以下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以及专项整治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包括截至目前为止,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整治情况;本市监测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平均合格率情况;本市开展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整治情况。
  (二)地市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情况。今年以来,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农业部门已开展检测批发市场数量、监测合格率等情况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5-2、3)
  以上报送材料、各种报表在报送纸质稿的同时请务必发送电子版。报表联系单位、人员见附表。
  联系单位:省农业厅专项整治办公室(市场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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