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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和成员组成。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农业、城建副市长及相关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沈阳警备区参谋长担任副总指挥,市城建局局长、市发改委副主任担任指挥,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浑南新区管委会、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沈阳供电公司、市农电局、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沈阳分局、沈阳铁路局、网通集团沈阳分公司、人民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3 区、县(市)及相关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区、县(市)及相关开发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有关部门、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区、县(市)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在上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相关防汛抗旱工作。

  2.1.4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联防指挥部,负责本工程和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出现较大险情,要立即向所在行政区域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说明出险的位置、险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并立即调动抢险队伍按照抢险方案进行抢护。当险情威胁河道沿岸、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呈请本级政府按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1.5 专家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由市水利局与有关部门熟悉防汛抢险业务和抗旱救助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各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组或顾问团。专家组根据汛情、旱情、雨情形势及气象、水文预报和工程状况,评估防洪抗旱能力、制订调度方案和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抗旱减灾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2 职责分工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2.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命令;监督实施大中型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中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信息公报;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委:负责协调相关工业企业生产防汛抗旱物资。

  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灾害发生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群众撤离和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灾情,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趋势预测,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

  市城建局:负责协助制订城市防洪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保安工作。

  市交通局、沈阳铁路局:负责保障交通干线安全、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提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农委: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市汛情、旱情监测、预报,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水毁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补办抢险救灾过程中林木采伐审批指标。

  市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发生期间的生活必须品的市场供应。

  市粮食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粮的落实和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医疗救治和灾区疾病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统计局: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水旱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对灾害性天气做出分析和预测,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相关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沈阳电业局:负责防汛抗旱电力供应,保证救灾期间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

  网通集团沈阳分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提供防汛抗旱通信保障。

  人民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负责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沈阳警备区:负责组建市本级防汛抢险抗灾突击队,重大险情发生时,协调驻军及其预备役部队,协助地方防汛抢险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

  2.2.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预案的制订、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检查河道行洪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的清除工作,负责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及时掌握气象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负责统计上报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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