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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完善财政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

  2、综合管理处室

  预算处、综合处、国库处、税政处等综合管理处室应按职责、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各项财政收入的政策、级次、征管、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收入管理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有关收入管理政策。

  国库处与支付中心应认真履行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职责,严格按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内控制度的要求拨款,充分发挥国库的事中监督作用。

  绩效(行资)处要按职责和内控制度的规定,负责对定性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形成、处置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3、财监局

  财监局要按职责和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负责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制定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分解下达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需作出行政处罚的事项,组织必要的专项检查,并对日常监督的情况进行抽查。

  六、财政监督的目标任务

  1、业务处室

  各业务处室对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的覆盖面要达到100%。要将日常重点监督延伸到财政资金的用款单位,原则上用3-5年的时间对所有预算单位、专项资金检查一遍,其中对分管预算单位数量在40户以内的业务处室,每年日常重点监督的户数要达到总数的30%以上;对分管预算单位数量超过40户的业务处室,每年日常重点监督的户数要达到总数的20%以上。每年对具体专项资金的日常重点监督比例要达到20%以上。

  经建处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查率要达到100%。

  2、综合管理处室

  预算处、综合处、国库处、税政处要通过日常的监控和监督,采取措施,规范地方财税秩序。加强财税库征管信息的分析,提高征管质量,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监督,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财政收入的流失。

  国库处与支付中心在资金拨付环节的监督要达到100%。国库处应定期组织处内会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拨付的安全。

  绩效处要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定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要达到100%。

  3、财监局

  财监局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根据政府、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财政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确保100%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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