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级县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动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二)抓住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区要迅速排查辖区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水源地、人群密集区、生态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进行重点排查,认真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规范、形式灵活,实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形式的统一。
(四)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既要给予处罚,又要热情帮助,对推进地区发展的重大项目要主动服务,跟踪管理,体现良好工作作风。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锻炼队伍、提高素质,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检查登记表
附件2: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市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评”专项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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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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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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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邮 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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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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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设情况 │ │预计完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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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评单位 │ │审批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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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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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环保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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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增加的投资(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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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 │ 行业类别 │ │
│ │ □扩建 │ │ │
│ │ □技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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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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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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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及用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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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物质名称、用量│ │ │ │
│、存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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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质名称、用量│ │ │ │
│、存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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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位置 │ □城区 │
│ │ □城郊 │
│ │ □农村 │
│ │ □工业区 │
│ │ □水源保护区 │
│ │ □沿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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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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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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