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低价在8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园林绿化工程。
前款所称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
第二章 招标
第四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五条 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招标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合理低价书);
(二)招标人办理招标备案登记手续;
(三)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等质疑;
(六)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所有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
(七)公布合理低价,并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合理低价书;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十)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一)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合格投标人;
(十二)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顺序;
(十三)定标、中标结果公示;
(十四)招标人向市招标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五)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六条 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的招标工程全部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不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
第七条 招标人除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外,也可在其他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发售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超过统一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且在截标前,愿意投标的投标人也可继续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拒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