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6〕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六日
关于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06年2月23日经自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我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专项规划与《纲要》的衔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一五”专项规划分类及编制目录
“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分两部分:一是由市政府审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二是由市发改委组织衔接,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
(一)重点专项规划。根据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将编制22项重点专项规划。
1.自贡市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经委负责编制;
2.自贡市城市建设“十一五”规划,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
3.自贡市交通建设“十一五”规划,由市交通局负责编制;
4.自贡市水利建设“十一五”规划,由市水务局负责编制
5.自贡市生态环境建设“十一五”规划,由市林业局负责编制;
6.自贡市环境治理与保护“十一五”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编制;
7.自贡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农工办负责编制;
8.自贡市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
9.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十一五”规划,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10.自贡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科技局负责编制;
11.自贡市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由市旅游局负责编制;
12.自贡市社会保障与就业“十一五”规划,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
13.自贡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