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自府发〔2006〕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失地无业农民的再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及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考虑。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且有市场需求的行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通过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扩大就业容量。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进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有序流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多渠道促进再就业
(四)扩展《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