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重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个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较重):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某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某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一般):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某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认并发布各级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I级(特大):突发通信保障事件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市(区、县)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设施遭到破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Ⅱ级(重大):突发通信保障事件造成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通信保障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Ⅲ级(较重):突发通信保障事件造成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Ⅳ级(一般):突发通信保障事件造成我市某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Ⅱ-Ⅳ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 信息上报和处理
通信保障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要立即将情况报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省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 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提出处理建议,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