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太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并政发〔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专业计划市发改委将另行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七年八月六日
太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按照市九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定200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达到1150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达到390亿元;
财政总收入增长13%,达到207.1亿元;
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达到76.3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达到600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达到493亿元;
地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3%,达到46.5亿美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达到13030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达到5460元;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7.2%;
市区大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67天;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13.8%和2.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4万个;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3‰以内。
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全市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 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上迈出新步伐
把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和解决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的关键环节,依靠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打造自主品牌,提升产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继续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和绿色化。推广太钢、太重、西山等企业自主创新的成功经验,开展“技术创新引导年”活动,重点支持10个创新型试点企业、10个重大自主创新项目、10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投产、续建、新建各100个项目的“三百工程”,突出抓好太钢150万吨不锈钢冷轧、大唐二电厂2×30万千瓦机组扩建、太重煤机成套设备等项目,制定和实施太原重型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山汽重型汽车项目实施,努力形成不锈钢生产加工和新型装备制造工业基地。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要求,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坚决关停煤、焦、铁、小化工等土小企业。研究制定比照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的配套政策,加快我市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