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选派标准。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要政治表现良好,思想作风正派,业务水平较高,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工作责任心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要具备推动乡村经济和农村企业发展的综合科技实力。
5派驻期限。原则上派驻期为3年,个人自愿延长的给予鼓励,并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三、选派目标
从2007年起,市、县二级都要面向农村和涉农中小企业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市级每年选派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10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10个;县(市)、区共选派80人。全市每年选派100人(含法人特派员)。到“十一五”末,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总数稳定在500人(含法人特派员)左右。到“十一五”末,形成以科研院所、农业高校为依托,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广大乡土人才为补充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体系,并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的一体化。
四、工作任务
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紧密结合北方特色农业区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为载体,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开展以农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的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一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另一方面,增强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提高科技水平,使农业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1抓好科技工作规划的制订和措施的落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帮助农村、企业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制订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配合各级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实施,积极与科研单位、农业高校牵线搭桥,引进、推广适应当地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抓好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推动形成一业一园、一村一品;组织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开发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推动营销网络建设,拓展农产品市场。
3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开展与科研院所、农业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平台的合作共建,引导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