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统一监管,明确部门分工。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的作用。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科技、标准、宣传教育的建设。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建设、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

  (三)健全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政策导向机制。加快制定生态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地方性法规,清理和修订不适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要求的政策,完善地方性标准体系,为依法治污、限制污染物排放、调整产业市场准入、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有章可循,为依法行政创造条件。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经济、技术、法律、舆论等手段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

  强化生态与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态与环保监督体系。严格依法保护环境,加强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执行环境容量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和预警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支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研究和试点示范等公益性支出的需要。要切实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用于公共服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

  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以资本扩张、项目融资、BOT、TOT等形式进入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贷款的优惠政策和信贷额度,逐步加大信贷资金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和引导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比照生态公益林和库区水土保持补偿政策,逐步将天然草地、天然湿地、水源区和各类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纳入到国家和地方生态补偿范畴,其资金列入国家、地方财政预算,专项支付。建设和资源开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上下游之间、行政区之间和城乡之间通过协议等方式开展生态合作。鼓励社会资金和非盈利机构参与生态治理。研究建立有利于改善生态的绿色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

  (五)完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引导、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创新,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清洁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破坏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生态恢复和重建、流域综合治理等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生态建设目标提供支撑。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工程治理和保育的效率和效益。抓好以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环保监测仪器仪表制造为主的环保产业的自主创新工作,积极发展燃煤电厂烟气脱硫除尘、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汽车尾气催化净化的新装备,努力将环保产业尽快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技术装备保障。

  (六)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把广大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化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自觉行动。继续深入持久地,不断提高我省国土绿化水平。

  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健全环保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听证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文化理论研究,采用听证会、论证会以及社会公示各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途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