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2006年完成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并公布保留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全面规范各市(州)的行政许可项目,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并编制公布目录(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大力创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行政办事全程代理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方式(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六)规范完善行政行为制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政务公开规定。增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坚持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认真落实《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责任追究(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负责)。改革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行政复议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七)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
坚持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覆盖领域,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负责)。
(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5〕3号),进一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雏形(省监察厅负责)。
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年度改革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方向,强力推动,整体推进重大综合性改革;要有效加强统筹协调,协同配合,精心实施,合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要科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年度改革工作责任制,完善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和方式;要密切跟踪、督促检查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务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动态,定期进行形势分析,总结经验,宣传推广,互动促进,增强改革的综合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