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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各地对近年水稻面积核实工作和今年农业旱灾核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各地对近年水稻面积核实工作和今年农业旱灾核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7]10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工作,搞好今年农业救灾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厅将组织各地对近年水稻面积核实工作和今年农业旱灾核实情况进行交叉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1、2004年以来的水稻面积核实情况。

  2、今年的农业旱灾核实情况。

  3、要求水稻面积核实被抽查对象(县、乡、村、组)提供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水稻面积核实原始报表(包括表1、表2、表3、表4)和当地正式统计年报报表。

  4、要求农业旱灾情况被抽查对象(县、乡、村、组)按照《关于认真组织核实今年农业旱灾情况的紧急通知》(赣农办字[2007]90号)文件表1个格式提供:⑴分乡、分村、分组的数据;⑵2006年水稻面积核实原始报表(包括表1、表2、表3、表4);⑶当地正式统计年报报表;⑷当地简要行政区图。

  二、抽查对象:

  1、水稻面积核实抽查对象:新建县、安义县、昌江区、彭泽县、永修县、仙女湖区、月湖区、余江县、信丰县、南康市、全南县、吉州区、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金溪县、东乡县、余干县、上饶县等22县(市、区)

  2、农业旱灾情况抽查对象:进贤县、昌江区、安源区、上栗县、安源开发区、德安县、渝水区、仙女湖区、仰天岗管委会、龙虎山区、章贡区、安远县、定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黄金岭区、吉州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泰和县、袁州区、万载县、上高县、铜鼓县、丰城市、高安市、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东乡县、广昌县、余干县、鄱阳县等37县(市、区)

  以上两项检查对象共48个县(市、区),其中两项内容都被抽查的有11个县(市、区)。

  三、抽查方法:

  1、水稻面积核实:重点抽查2004年以来水稻面积核实原始报表,并与当地正式年报报表核对。

  2、农业旱灾情况:重点抽查重灾区的实际灾情,以实地查看为主,并与各地核实上报的农业旱灾报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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