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容及其构成分析
(一)总体规划层面 主要内容有: 1.确定镇区、村庄的布局及人口发展规模,提出对农村居民点的处理对策和政策建议; 2.确定镇区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以及用地规模; 3.确定镇区、村庄之间交通运输、供电、给水、电信等公用工程设施的总体安排; 4.确定主要公共建筑、生产建筑的配置; 5.综合协调防灾、减灾、环境与资源保护、环境卫生等专项内容,布置必要设施。基于小城镇财力状况,更应侧重于非工程措施的施行。 规划文本的内容深度应能指导村镇体系的整体协调发展,并能指导编制建设规划内容。
(二)建设规划层面 以总体规划层面(城市规划建成区约165KM2之外),内容为依据,对镇区或村庄建设进行具体安排。镇区建设规划层面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空间开发方向; 2.确定镇区内部的交通运输系统(包括道路内外衔接方式,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控制点座标,标高等); 3.布置给水、排水、供电、邮电、电视差转等公用工程设施,对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走廊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 4.安排绿化、环境卫生、防灾等工程或非工程措施; 5.确定地面标高,依托地貌形态组织地面排水; 6.突出重点安排建设计划,并具体落实近2-3年内的建设项目。
(三)关于村镇规划纲要层面 对于经济实力雄厚、人口多、建设规模大的建制镇建议编制村镇规划纲要。其任务是研究本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总体布局,以及至关重要的技术经济措施等涉及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主要内容有: 1.提出农工贸发展对村镇建设的要求,对村镇体系布局的影响和相应的对策; 2.探索改善村镇建设及其管理的战略、策略和方法; 3.探讨镇域内主要居民点、工贸区的发展协调与功能配合以及各自的人口规模; 4.探讨强村兼并弱村,强企(公司)兼并弱村等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需求和驱动达到共同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5.提出村镇建设发展的基本措施,特别是对各级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点、乡村企业的更新改造,确定不同规划阶段的发展速度和相应规模; 6.提出宅基地、人均占地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重要设施的标准; 7.村镇建设存在的其它重要问题及解决意见。 村镇规划纲要更接近决策层,经镇政府审议同意后可以更好指导全镇村镇建设和规划编制。
(四)关于城市设计 我国的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的阶段性概念,城市设计则是针对物质形体环境与空间的一种学科性概念,主要是作为建筑设计的驾驭框架,针对的是建筑物之外的环境以及建筑物相互之间的城市景观空间。相当程度上是环境综合设计或景观综合设计。 我市目前仅在城市主要地段开展城市设计。小城镇一般无须专门的城市设计。但基于小城镇更接近大自然的实际,以及建设部毛如柏副部长的几次会议讲话和发言,还有绿色小城活动,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评选标准(建村[1996]142号文)及对计划单列市的要求,建议小城镇主要做好①景观点、景观线、景观小区以及景观轴的组织。②结合小城镇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活动特征对建筑物型式和尺度、色彩、基调、重点,主要照明标志物和重要的建筑小品提出控制与引导的意见。除运用图纸表达设计意图外,主要通过制订城市设计指导准则以文字、图表方式表达原则性规定、指导性建议或构思。 我市的两个部级试点小城镇应重视城市设计,以便更好地体现和把握风貌形象和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