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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督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7年8月30日至9月20日。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规划编制单位是否成立工作班子,迅速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制,将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各规划编制单位是否明确行政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
  (三)经费落实情况。规划编制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四)调查调研情况。是否摸清家底,对辖区林情等基本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是否合理调配力量,强力推进;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
  (五)规划编制情况。是否与省规划大纲确定的建设布局、建设重点、技术标准相衔接,合理确定当地建设目标、重点和任务;与环保、水保、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类生态建设规划衔接情况。
  (六)工作进展情况。规划是否按省确定的进度进行;各类调查表、规划表是否实事求是认真填报。
  三、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由厅级干部带队,分包各省辖市(名单附后),组成人员由省林业厅抽调。
  (二)督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要督查到每个规划编制单位。省政府将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三)各督查组要从严要求,轻车简从,不搞接送.廉洁自律;要深入基层,认真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察结束后,要向省政府形成专题书面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督查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一组:郑州市、许昌市
  组 长:刘有富(省林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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