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动和鼓励自贡彩灯企业参加第十三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的通知
(自府函〔2006〕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7年2月9日至3月11日,我市将举办第十三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以下简称本届灯会)。为进一步打造和提升自贡灯会品牌,本届灯会将采取“政府主办、市灯贸委组织彩灯企业参展”的办灯模式。为鼓励并广泛发动自贡彩灯企业参加本届灯会展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发动自贡彩灯企业参展的意义
自贡灯会是我市重要的旅游资源,先后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中国民间艺术游”、“中国百姓生活游”和向海外推出的大型民俗文化活动,四川自贡中国彩灯文化发展园区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00年以来,我市将自贡灯会推向市场,有力地促进了自贡灯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随着自贡彩灯产业的发展,自贡彩灯企业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在工商登记从事彩灯经营业务的企业共有80余家,这些企业是举办自贡灯会的重要资源。鼓励和发动自贡彩灯企业参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市彩灯企业的资源优势,充分展示自贡灯会的艺术魅力,有力地推动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
二、对参加本届灯会展出的自贡彩灯企业采取的激励措施
(一)凡参加本届灯会彩灯公园内灯组制作并展出的自贡彩灯企业,由市政府颁发《自贡灯会参展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