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拉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推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示范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水稻栽植和收获两个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全面提高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水稻优势产区主要生产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其中,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5%以上,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从“十一五”时期开始,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基本解决水稻栽植和收获两个重点环节的机械化,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2008年全市水稻机械栽植面积突破10万亩,水稻机械收获面积突破20万亩。
三、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将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本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目标和建设重点,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抓紧抓好。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健全机制,实施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实现。各级农业和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组织和管理职责,加强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营造良好环境,共同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扶持力度。要积极增加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投入,重点支持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水稻生产机械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购置栽植和收获等关键环节水稻生产机具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资金投入,2008年达到600万元以上。加大对购买农机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积极支持农机推广、培训、安全监理等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加快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