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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鞍政办发〔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市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联合调研督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前一阶段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6月30日,市政府系统承办的110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办复95件,办复率为86.4%;472件政协提案已办复413件,办复率为87.5%。从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看,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承办部门都积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究办理工作,从布置交办、督查协调到答复审阅,层层把关。市公安局、民政局、房产局、城建局等部门都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各承办部门都建立了由领导分管、处(室)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责任明确、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市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公用事业局等部门都推行了主管、督办、承办“三位一体”的工作责任体制。三是办理程序逐步规范。各承办部门都能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和“两段式”办理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办理规程,使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市商委、财政局、规划局、铁东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都建立了接收建议提案核实登记、交办督办等办理制度,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工作方式不断创新。为做好重点、疑难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交通局、环保局等部门都采取了“两次见面”的办理方式,办理前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办理后通过现场办公、集体座谈等方式反馈办理结果,促进了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五是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各承办部门能够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推进部门工作相结合,注重提高建议提案的落实率,在已办复的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在此次调研督办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个别部门由于领导不够重视、推进力度不足等原因,致使部分答复意见没有按规定时限与代表委员见面,影响了整体办理工作进度。二是少数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仍偏重文字答复,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对一些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解决,而是以客观原因为由推托了事。三是个别部门在建议提案办理前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不及时、不充分,对部分建议提案的本意把握不够准确,答非所问,影响办理工作质量。四是对某些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或解决有困难,并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不能认真跟踪办理。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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