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消防条例》的决定(2006)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消防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06年10月12日公布并施行)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成都市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行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