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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工作推进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建设的通知

  三、明确职责,精心实施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义务植树的职能,组织好农村和城镇适龄公民的义务植树工作。各区县政府、各级绿委办要统筹安排辖区内各单位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适龄公民履行植树法定义务。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据实统计并将统计数据报当地绿委办。绿委办根据各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计报送的人数,结合义务植树规划任务,向各单位下发《义务植树通知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城市市区的绿化,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铁路沿线两侧的绿化,由铁路部门负责;县道以上公路的绿化,由交通部门负责;乡村公路的绿化,由乡镇政府负责;水库、渠堰管理区域的绿化,由水库、渠堰工程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风景名胜旅游区的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企业厂区、学校校区的绿化,由企业、学校负责。
  四、拓宽领域,丰富形式
  各区县政府、各级绿委办、市级各部门要积极拓宽义务植树领域,丰富义务植树形式,进一步推进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组织城乡适龄公民通过参加居住区环境的绿化美化活动履行植树义务,大力提倡种植青年树、八一林、毕业树、婚庆林等各种类型的“纪念树”、“纪念林”。对不能直接参加植树劳动的中小学生,可参加力所能及的爱绿护绿宣传活动;对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的单位,可采取开展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方式履行义务。各级绿委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管护任务折合成义务植树任务,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业主投资绿化造林。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履行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绿委会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当地绿委办组织专业队伍代其完成植树任务。
  五、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推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市里每两年对义务植树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同时,对不能按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区县和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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