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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大力抓好新阶段退耕还林工作
  (一)着力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工程监理和质量追究制度,千方百计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要切实抓好对退耕还林存量任务的后期管理,完善管护办法,健全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广大农户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要创新管护体制,积极推行联户互管、出资代管、大户承包管理等有效管护方式。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退耕农户的责任意识,促使农户严格履行管护义务。要切实抓好对退耕还林新增任务的建设管理,认真落实“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适地适树”的要求,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加强检查验收工作。要把落实补助政策与管护效果、造林质量挂钩,凡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暂缓兑现政策。
  (二)全面完善退耕还林地工程管理措施。要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提高退耕还林地工程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情况。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户开展调查,彻底摸清已退耕还林地的林种、树种结构及预期收益水平,逐一查实退耕农户的口粮需求、经济来源、退耕还林地的收益状况以及国家停止补助是否影响其生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分类指导解决问题。二是严格兑现政策,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要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兑现到户;要做好补助政策将陆续到期的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护好退耕农户的积极性;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确权发证,依法管理退耕还林地。要坚持造、管并重的原则,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资源范畴,依法实施有效管理。对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保障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地稳定和林木安全。要加大对破坏退耕还林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发生“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四是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回头看”活动,及时查漏补缺。要把退耕还林工程“回头看”活动作为巩固建设成果的经常性措施,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及时排查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五是要加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监管。坚持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大力推行科技兴林方针。要切实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通过科学经营林地,有效发挥林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充分考虑退耕农户的长远利益,大力推广林竹混交、林药间种、林草结合等生态效益好、经济价值高的经营模式,努力解决林地经济效益低下、迟缓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农户林业生产技能普遍低下的现状,大力开展林业科普工作,积极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和生产现场会,提高农户的技术水平。
  (四)认真抓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要积极引导群众转化利用生态建设成果,加快培育和开发稳定增收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要不断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大力挖掘林地、劳动力和物种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潜力,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的业主、专业大户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后续产业开发。要大力发展各种专合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帮助退耕农户实现多途径就业、多渠道增收。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政策扶持等手段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后续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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