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已进入巩固成果、质效并重的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实现 “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根据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6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工程进展顺利并成效明显。截至2005年底,全市已完成退耕还林30.935万亩,配套荒山造林38.3万亩,配套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23%,全市6个区县 、94个乡镇累计有26.5万农户直接从中受益。退耕还林工程作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史上投资最多、群众参与面最广的建设项目,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畜牧业、林果业、生态旅游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以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既是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市部分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已陆续到期,但全市营造林地大多还处于未成林阶段,经济效益尚不明显,后续产业发展缓慢,配套措施没有完全跟上,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面临的新形势和做好新阶段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林业”、“大生态”、“大资源”的理念,坚决消除“重项目争取、轻工程实施”、“重初期种植,轻后期管理”的观念误区,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抓住机遇,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
二、以人为本,继续认真做好退耕还林的“五个结合”
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的通知》(自府办函〔2005〕78号)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以实现生态改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为目标,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区实际,在继续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退耕还林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转到认真搞好“五个结合”上来,把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后续产业发展以及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等结合起来,着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