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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2007年7月)。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由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整规办组织市级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自贡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另行文),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同时,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药品监管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坚决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行业自律,并向政府、社会公开承诺,恪守诚信,保证不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
  (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经委要加强对医药行业的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财政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保管、使用的监管,强化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做到违法必究;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并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相关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注意查处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药品生产销售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为整顿规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者监管缺位的问题。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针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常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制定治本的措施和管理办法,着力构建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要针对市、县际边界地区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区域协作机制;二是要围绕联合打假、药品广告监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药品综合监管机制;三是要围绕GSP认证跟踪检查、医疗机构用药检查等工作,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制,探索建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积极预防机制;四是要围绕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等工作,探索建立“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药品市场诚信机制;五是要建立药品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制度和处置指挥系统,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探索建立“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六是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明确药品市场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归属,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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